工伤保险赔偿之后,还能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吗? 发布日期:2022-03-22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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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发生工伤的,主要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范围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工伤赔偿项目、赔付标准以及责任主体详见下表(红色部分为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蓝色部分为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绿色部分为按规定共同承担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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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 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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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办法》京人社工发【2011】377号;

  《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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