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伟峰律师,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诉讼法学硕士,北京市犯罪学研究会会员,
北京市侦查学研究会会员,曾在公安机关某总队任法制处处长,一级警督。
在二十余年的从警生涯中,先后从事侦查(察)、预审、法制、刑事技术、纪检监察、审计等多项公安工作,并参与过庆祝香港回归、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国际反海洛因大会、抗击非典、50、60周年国庆安保、奥运安保、涉日游行等重大安保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实战经验。
联系方式:
电话:18910876986
荣誉奖项:
沈伟峰律师具有较强的专案侦查(察)业务能力和科研攻坚能力。在专案工作中,共组织或参与侦办中央部委和省市等各级领导批示的专案
300余起,其中部分典型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因工作突出,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3次、个人
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并多次荣获市委某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岗位业务标兵等个人称号。在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工作和
学习期间,因参与并完成两项国家级攻关课题,先后荣获公安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科技进步一等奖。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婚姻纠纷、私人法律顾问
代表案例:
1、某国企被合同诈骗控告案(涉案金额十余亿)成功立案;
2、杨某受贿案在二审和再审阶段获减刑五年半;
3、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一审阶段由检察院撤诉并不予起诉;
4、李某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被不予起诉;
5、孙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一审阶段由三年实刑变更为实际羁押期限并获缓刑;
6、王某某、郭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被撤销案件;
7、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获减刑八个月;
8、林某非法经营案获缓刑;
9、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获缓刑;
10、汪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缓刑。